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0-002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12-10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成立六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12-10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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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六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2〕22)第二条第一款,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组织体系建设内容要求:“按照便于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居民委员会辖区,可以河流、街、巷、路等明显标志为分界线,一般按3000户左右规模设置。”该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仅800余人,远远达不到3000户的户数要求。另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新成立社区居委会要保证有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最低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而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该单位成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件不全,故该提案无法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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