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MB281776XA/2020-00499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_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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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机关: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JNCR-2020-0510001 |
标 题: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济转先管通〔2020〕1号 | 有 效 性: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济转先管通〔2020〕1号
为做好先行区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先行区实际,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直管区域所辖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个街道办事处全域为露天烧烤“禁烧区”。
二、具体要求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露天烧烤“禁烧区”区内有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二)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取得由行政审批部门合法的相关证照;必须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烧烤经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烧烤经营业户要将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