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1-003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10-14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对济阳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太平街道设施农用地备案)

2021-10-1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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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斌代表:

感谢您对先行区建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太平街道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同时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经先行区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调研论证,并提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

(一)2018年7月13日集体土地冻结以前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续期的,街道办事处严格审查是否按原备案用途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办理续期备案手续。

(二)以孙耿街道、太平街道为试点,恢复办理城镇开发边界外无拆迁计划村庄的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试点期间,由街办、建设管理部联合审查,一事一议,严格设施农业用地审查;街道办事处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今后遇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

建设管理部会同产业发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设施农业用地选址、用地备案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用地监管要求。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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