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MB281776XA/2022-00467 | 主题分类: | 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机关: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起管办字〔2022〕3号 | 有 效 性: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济起管办字〔2022〕3号
各街道、相关部门单位: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1—2023年)》已经管委会有关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济环委〔2022〕1号)要求,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起步区)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示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四个结构”调整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突出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多目标协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发展,全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示范。
(二)目标指标。到2023年,起步区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目标指标表
目标指标 | 指标值 | |
产业 结构 | 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10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55左右 | |
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
能源 结构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煤炭消费总量降低比例(%)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
运输结构 | 铁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增长比例(%)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 | 化肥使用量降低率(%) | 3 |
农药使用量降低率(%) | 6 |
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行动均需各街道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巩固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区生态环境局、科技工信处按职责分工督导)各街道要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符合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严禁建设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化工、铁合金等项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起步区碳达峰工作方案和重点领域达峰行动方案,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报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科技工信处等部门配合)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完成部、省下达的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科技工信处、市场监管处等部门配合)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组织对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实施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推动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积极争取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培育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领航型企业和知名品牌。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方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扶优扶强、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强开展强链建链补链保链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撑,集聚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项目,发展氢能产业。(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完成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发展改革局牵头)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排查回头看工作,对新发现的坚决取缔。(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进行替代。(区生态环境分局、科技工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围绕实现城市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的发展目标,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分散清洁取暖。(住房城乡建设处牵头)
(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到2023年,完成市下达我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任务。提高重点工业行业能源使用效率,到2023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0%以上。(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处、农业农村处、行政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到2023年,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3.1%、3.7%、3.7%以上。(行政办公室牵头)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农业农村处牵头)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实行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发展改革局牵头)
(十)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坚持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并重,不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展改革局牵头)
四、深入调整运输结构
(十一)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措施,进一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完成市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任务。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交通水务园林处、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与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大户签订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目标责任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监管,到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等方式,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农业农村处牵头)鼓励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使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政策引导、区域禁用等方式,疏堵结合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引导重点工地、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各类市场主体减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处、交通水务园林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非法成品油“购、运、储、销”各环节,认真落实整治责任,每年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市场监管处、区生态环境分局、交通水务园林处、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持续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到2023年,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力争比2020年提高1.5%。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及市政、环卫车辆,统一采购新能源车。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财政局、行政办公室、交通水务园林处、城市管理处、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环卫、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交通水务园林处、财政局、城市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3年,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提高到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交通水务园林处牵头)加快新能源充电桩等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市级相关政策。(发展改革局牵头)
(十二)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综合体系。持续加强公交专用道路、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构建“轨道交通+无轨电车”快速公共交通走廊,做好轨道网、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交通水务园林处牵头)
五、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
(十三)减少化肥使用量。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粮食主产区、果菜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到2023年,全区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3%。(农业农村处牵头)
(十四)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健全农药追溯系统,严禁生产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农药,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严格控制使用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建立实施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执法力度。借助国家级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监测能力建设平台,充分发挥物联网监测点作用,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开展精准防治。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深入推进绿色防控,着力推进统防统治升级。到2023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6%。(农业农村处牵头)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开展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新型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引导农民选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减少高毒农药使用。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建立长效农膜回收体制机制,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到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得到有效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处、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到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业农村处牵头)加快荒滩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两侧造林绿化,推进退化林地补植造林。(交通水务园林处牵头)
(十六)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做好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保洁、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置专职扬尘管理员八项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措施,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推行生态管控措施,鼓励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科学绿化,尽量减少防尘网使用,收尾工程要将废旧网及时入库,避免散落土中,造成二次污染。(住房和城乡建设处、交通水务园林处、城市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减四增”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四减四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各牵头部门处室要制定落实方案,列出项目清单,按年度细化各项任务到乡镇(街道)、到企业,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十八)加强政策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支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提升有机肥使用、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大力助推“四减四增”行动深入开展。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和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落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财政补贴政策。(财政局牵头)落实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领域的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垃圾处置劳务增值税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区税务局牵头)通过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宣传“四减四增”相关政策,及时报道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四减四增”的积极性。(宣传网信处牵头)开展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学施肥知识、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农业农村处牵头)开展节能低碳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倡导节能低碳环保产品。(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技术支撑。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在统一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框架下,围绕集成电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新材料、氢能源、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重点领域,聚焦“卡脖子”产品和技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工信处牵头)
(二十)加强实施评估。建立新一轮“四减四增”评估体系,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监测。区“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对重点任务实施月调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