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3-011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12-01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发展改革(统计)办公室主任葛德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2023-12-01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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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发展改革(统计)办公室主任 葛德林

问:我们了解到,目前起步区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一批跨河桥隧、交通道路、公服配套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请问管理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为了高质量做好《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我们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现行上位制度规范保持一致。认真研究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济南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与结构,确保管理办法与现行政策相互衔接、规范有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务实管用。聚焦目前起步区项目管理部门职责界限模糊、信息共享不够、项目管理各环节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坚持系统观念,从项目谋划生成、计划管理、前期工作、实施管理、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全流程提出明确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三是坚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研究起草过程中,广泛开展调研,学习省内其他地市、区县的经验做法和已出台的制度规范,同时主动借鉴了《雄安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雄安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表述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一是拓展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范围。结合起步区建设实际情况,参照雄安新区做法,管理办法提出将运营资金需财政支持的企业建设项目也纳入管理范围,即最终由财政承担资金支付责任的建设活动均纳入政府投资管理。二是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职责。管理办法对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审计等有关部门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均进行了明晰。同时明确项目单位负责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全过程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项目成本管控,接受各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优化了项目生成和投资计划管理流程。管理办法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策划生成项目提报纳入储备库,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进行策划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可争取的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项目单位,并根据项目策划情况对储备库中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四是增加了项目标准化管理规范。管理办法提出,参照雄安新区做法,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聚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组织编制起步区政府投资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清单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评审后,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五是严格规范超概算、超中标价行为。管理办法提出,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要求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5%的,需报管委会研究超过10%的,必须重新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六是强调了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管理办法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和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前报审计部门备案。

问:《管理办法》如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此,管理办法规定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区级项目管理平台等渠道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文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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