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材料产业基金筹建机会
机会描述
(1)参与建设或管理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引导基金;
(2)组建基金管理团队,开展新材料领域项目投资。
基金需求
基金重点投向新材料领域。
需求标准
所需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具有较强的募集资金能力,管理规范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3年以上新能源领域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3名;
(3)至少有3个新材料领域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可提供的支持
(1)依托载体:新材料产业园,城市副中心示范区科创金融区。
(2)支持政策(省市区政策可同时享受):
省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
市级:《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
起步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支持金融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区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注册两年内投资区内相关项目的,区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
联系方式
马兆富(经济发展部):150987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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