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金融机构机会
机会描述
(1)建立面向山东乃至全国市场的金融服务机构,增强起步区金融业集聚力和辐射力;
(2)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税等多样化金融及相关增值业务。
需求标准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银行机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证券公司:总资产在500亿以上;期货行业:年度评级A级以上;保险机构:治理监管评估B级以上;
(2)银行业机构在起步区设立总行、总行直属机构、分行、支行、村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等机构在起步区设立总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研究领域
开展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信托、金融租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财务公司、征信、商业保理等业务
可提供的支持
(1)依托载体:城市副中心示范区科创金融区。
(2)支持政策(省市区政策可同时享受):
市级:《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按法人金融机构实缴注 册资本给予梯次奖补,最高奖励1.2亿,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
起步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支持金融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金融机构最高500万。
联系方式
孙秀萍(财政金融部):15069180931;
冯涛(示范区建设指挥部):1336102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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