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支持
2021年,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推进起步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部门精干力量入驻起步区现场办公。
2022年11月,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财税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健全土地保障体系、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8个方面32条政策,省直部门相应出台73项配套支持政策。
2023年1月30日,济南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办发〔2023〕2号),提出构建法治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开放水平、创新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基本民生、加强要素保障等8个方面30条政策。
2024年3月14日,省委常委会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起步区召开,省推进起步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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