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项目影响禹济线天然气管道施工许可批复的公示
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名称: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项目。
影响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名称:禹济线天然气管道。
批复施工许可范围: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项目新建三区2号路和三区4号路及其附属管网建设与禹济线天然气管道(管道桩号分别为:二号路K55+620--K55+675,四号路K55+085--K55+195)交叉处施工。
批复意见:
一、相关资料齐全,原则同意该施工作业。
二、有关要求:施工单位要于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并提前安排施工作业人员接受管道企业的管道保护知识培训。施工全程应由管道企业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管道保护安全指导,严禁在无管道企业监护人员情况下私自施工,严禁不按照确定的《施工作业方案》施工,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时间,停工、复工等要提前告知管道企业,确保施工安全、合规进行。要督促管道企业做好以下事宜:派出专业人员提前在现场进行管道地面准确定位,并在管道地面投影位置设置明显的管道走向连续标识,在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设置控制带,在现场设置明显醒目的提示与警示牌,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管道保护注意事项和控制区域交底并进行签字确认,对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批复时间: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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