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步区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北线工程B4#中继泵站兼盾构始发井(起步区段)项目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
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4-06-12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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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起步区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北线工程B4#中继泵站兼盾构始发井(起步区段)项目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起步区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北线工程B4#中继泵站兼盾构始发井(起步区段)项目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崔寨街道办事处史家村、邢渡村集体土地面积0.6919公顷,地类具体为其他草地0.6004公顷、工业用地0.3630公顷、农村宅基地2.270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1988公顷,主要用于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范围和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严禁转让、出租、抵押。

三、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规划和自然资源部的监督和管理,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无偿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原貌后交还土地。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一是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是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四是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陈照山 0531-6660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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