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5-00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管委会文件
文件编号:
济起管发〔2025〕1号
成文日期:
2025-01-10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2025-01-10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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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和职能的法定化,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核确认,并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职责规定,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在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今后,凡起步区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管委会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经管委会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4个)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理部(应急管理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数字城市部(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大桥街道办事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事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太平街道办事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孙耿街道办事处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税务局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队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大桥派出所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崔寨派出所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孙耿派出所

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太平派出所

济起管发〔2025〕1号(公示版).pdf

济起管发〔2025〕1号(公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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