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密集、交通流量增大、施工活动频繁,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环境因素。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声环境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在此背景下,山东省及济南市相继出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地推进精细化管理。本方案正是响应国家法律要求与省市部署,落实“精准治噪”的基础性举措。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三、出台目的
构建噪声污染防治的空间管控框架,实现从“被动应对投诉”向“主动预防管控”转变。通过明确哪些区域属于噪声敏感地带,为后续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执法监管提供权威依据。一是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二是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三是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四是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从而系统性降低居民暴露于超标噪声的风险,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障公众身心健康。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源头预防与科技赋能,实施精准管控在规划建设与项目准入阶段,将声环境保护要求前置融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与环评审批,从源头优化布局并落实降噪措施。同步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划定区域及周边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合理布设监测点位,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噪声水平的实时监测、智能分析与动态预警,构建“监测-预警-溯源”一体化监管体系,为科学决策与精准执法提供持续数据支撑。
二、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倡导并支持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管理单位开展“宁静街区”示范建设,通过制定社区噪声控制公约、强化物业联动管理、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等方式,形成社会协同防治合力。针对不同噪声源特征与时段影响,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明确重点管控时段与对象。完善执法裁量标准,对一般性、初次违规行为注重宣传教育与整改指导,对反复发生、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噪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实现管理效能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动态优化提升整合优化噪声投诉受理渠道,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快速分转-现场处置-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处置时限,提升公众诉求响应效率与满意度。建立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成效定期评估制度,依据环境监测数据、投诉举报情况、公众调研结果及区域规划实施进展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论与发展实际,依法依规对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适应性、科学性与长效性。
五、与上级的异同点、特点
本次划分方案于上级异同点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应划尽划”原则,结合我区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情况,审慎依法开展划定工作,本次划定集中区于起步区崔寨街道已建成区域。
本次划分特点均处于崔寨街道2类声功能区域内。划定结果征求了各相关部室(单位)及街道办事处意见,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在管委会官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1-6660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