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5-0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2-27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起步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2025-02-27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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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1114/人/月;农村低保标准:884/人/月。

补差原则,计算方式:家庭月低保补助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申请材料

1. 所有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含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证、住院病历等其他资料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由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并签署《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附件1)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附件2),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

(二)受理。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困难家庭,街道应当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家庭,街道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申请人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街道提供相关补正材料。

(三)审核。街道在出具受理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支出等状况的调查核实,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4)。

(四)审批。街道在入户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开栏中公示《审批公示单》(附件7),公布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家庭人口数、拟保障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街道公章、公示时间等,公布时间为 7 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准决定,确定保障金额,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审核表》(附件3),并从批准之日当月起发放低保补助金;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由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布。对不予批准的,街道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 3 个工作日内,通过村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每月10号前街道报送纸质版至区民政,申请低保家庭成员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在申请时如实申明,还需填写《低保备案表》(附件7)。区民政对有疑问、投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进行全部入户,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资金发放。低保是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每月10号前 由街道在财政系统中提报《清册》、区民政审核、区财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将相关资料送代发银行点。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大桥街道: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马店村220国道4号大桥街道办事处一楼社会事务服务大厅

崔寨街道: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会展中路北侧崔寨街道办事处路南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银行东临)

孙耿街道:济南市济阳区迎新大街259号孙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农行南临)

太平街道:济南市济阳区太平街道永吉街1号太平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东侧

●联系方式

大桥街道:0531-88096099

崔寨街道:0531-84581036

孙耿街道:0531-84551699

太平街道:0531-843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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