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4-006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07-09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建设管理部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2025-03-0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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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二、执法人员

姓名

证件号

单位

刘魁

15010095661

建设管理部

于宗晓

15010095651

建设管理部

包昂

15010095083

建设管理部

张恺

15010095308

建设管理部

华彬彬

15010095130

建设管理部

李庆

15010095662

建设管理部

高建水

15010095658

建设管理部

王小超

15010095430

建设管理部

崔萍

15010095271

建设管理部

王宜新

15010095659

建设管理部

崔仁泽

15010095257

建设管理部

秦文超

15010095663

建设管理部

吴硕

15010095698

建设管理部

王明博

15010095652

建设管理部

李原

15010095369

建设管理部

程明军

15010095657

建设管理部

三、执法职责

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业、建筑业、物业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

四、执法权限

起步区域内

五、执法依据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消防法》《行政许可法》《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六、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验收;3.无问题出具许可;4.有问题的责令整改,建设单位整改后提出复查申请;5.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出具许可。行政检查:1. 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和时间;2.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并出示证件;3. 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查,按要求进行整改后整理资料进行归档;4. 未发现问题直接说明检查结论,资料归档。

其他权力:1.申请;2.受理;3.调查;4.审定(备案);5.确认

七、救济渠道

行政诉讼、复议地址:

如对本告知书内容不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起步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市民中心3楼复议受理窗口)申请复议或者收到本告知书之日6个月内选择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或者商河县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提起行政诉讼。

八、监督途径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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