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DX-C1地块)办公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5-04-1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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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DX-C1地块)办公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DX-C1地块)临时使用大桥街道办事处东车村集体土地面积0.8353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8353公顷,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8年1月20日。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范围和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严禁转让、出租、抵押。

三、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规划和自然资源部的监督和管理,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无偿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原貌后交还土地。

四、你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相关规定,自批准时间起30日内向起步区税务部门申报完成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一是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是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四是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照山 1325644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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