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起步区“1+4+16+N”规划编制体系,目前已形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规划文本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创新中心起步区管委会;邮编为2500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济南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件:jnqbqgtghbzsb@jn.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济南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互联网渠道:登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官网(网址:http://jnxxq.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政民互动”栏目提出意见。
负责部门:济南起步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总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1-66604023
济南起步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2025年4月18日
现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构建起步区“1+4+16+N”规划编制体系,其中,《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是“4”项综合性规划之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起草依据
本《规划》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3〕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以及国土空间分区等相关规划,确保《规划》与上级规划和政策要求紧密衔接,符合起步区发展实际。
三、起草过程
本《规划》的起草经历了以下过程:
《规划》经多次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形成规划成果。目前已通过专家咨询、专家评审、市规委会审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形成了规划草案,在起步区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包含六章核心内容:一是规划总则;二是坚守生态空间,建设协调发展起步区;三是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品质生活区;四是实施绿色先导,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五是创新机制体制,创建生态文明新示范;六是实施机制。
生态保护规划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把生态保护作为规划建设起步区的关键环节,规划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一是开展自然地理评估、生态系统评估和环境要素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环境改善、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4大类10项环境规划指标体系;二是进行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严格管控要求;三是按照山水林田湖统筹治理总体思路,实施生态空间分类保护与修复,识别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和环境保护关键问题,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四是划定清风通道和清水通道,有效引导周边区域清风进入主城区,利用现状河道开展综合治理,提升河道灌溉能力和生态功能;五是开展环境协同治理,划定水、大气、土壤环境管控分区,将各项任务分区落地;六是推动起步区绿色发展,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和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任务;七是建立规划项目库,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库、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库,为规划落地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