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
一、制定背景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保护规划(下称生态保护规划)是起步区“1+4+16+N”规划体系中四项综合性规划之一,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总书记“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重要要求,把生态保护治理作为起步区建设的先决条件、重中之重,聚焦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提出了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示范的具体构想。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
三、编制目的
为遵循起步区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规划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力争通过长期年努力,使起步区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优化,环境智慧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等接近或者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四、重要举措
《规划》主要从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分区管控和重点项目谋划三个方面系统提出了以下举措。
首先,要统筹山水林田湖各类生态要素,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精准把握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规划构建“一河七廊、两心五泽九苑”的生态格局,划定起步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对各类生态要素分级分类管控,推动保护修复模式从“单个因子”转向“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同时划定6条清风通道和11条清水通道,引导周边清风进入主城区、提升河道生态功能。
其次,要划定环境管控分区,开展水气土协同治理,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把各项任务分区落实,全面推进起步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从建立绿色低碳经济体系、推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等方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最后,要推动规划精准落地,谋划生态保护重点项目,把生态保护重点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项目库,推进生态保育、湿地修复等7类25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空气质量提升、土壤风险防控等5大类22项环境治理工程,明确实施主体、建设时序、考核标准等事项,促进各类项目加快落地,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生态保护样板区。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咨询电话:0531-6660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