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部署
黄河战略

    黄河战略

    2025-09-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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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这次会议明确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

    2020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纲要明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黄河保护法》作为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专门法律,能够结合黄河流域的特殊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2024年9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省兰州市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促进全流域生态保护上新台阶、绿色转型有新进展、高质量发展有新成效、人民群众生活有新改善,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黄河保护法全面实施,尊重自然规律,着重处理好水与人口、粮食、能源的关系,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会议强调,要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系统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加强中游水土保持,推进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深挖节水潜力。要毫不放松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确保重要堤防水库和基础设施安全。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对接,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加强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沿黄省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推动重大改革事项落地。

    2025年4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5〕37号)。《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障国家能源与粮食安全,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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