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促进我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会〔2026〕17号)、《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起步区财政金融部将对本区范围内的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6年的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工作自本公示发布3个工作日后开始,至2026年10月12日前结束。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等。
四、举报方式
电话:0531-66604015
邮箱:jnxxqgwhcz@jn.shandong.cn
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单位名单.xlsx
2:检查工作纪律.docx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财政金融部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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