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6-61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6-04-22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告知书

2026-04-22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全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报报告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区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含歇业备案状态,不含吊销、撤销、注销状态),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告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gsxt.amr.shandong.gov.cn/edit/index),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电子营业执照方式”或“市场监管联络员方式”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填报。

2.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www.shandong.gov.cn),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一件事”—“企业运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二)移动端

1.登录“爱山东”APP,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按提示进行填报。

2.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年度报告”,按提示进行填报。

3.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填报。

4.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填报(仅限个体工商户)。

       5.扫描官方二维码填报。


(三)纸质方式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年度报告事项

(一)企业年度报告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

2.资产状况信息;

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分支机构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大型企业特别事项

大型企业还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五)“多报合一”便利措施

为便利经营主体填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数据填报“一件事”。已授权的经营主体,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带入税务系统已有资产状况、纳税总额及社保缴费等信息,供经营主体核实确认,免于手动填写。涉及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的,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关联“多报合一”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

五、未按时年报的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不含多报合一事项)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4.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其他事项

1.除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之外,企业还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市场监管部门对年度报告公示、其他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年报诈骗。

3.咨询电话:

起步区市场监管办公室:0531-66604130

大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0531-88099390

崔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0531-84581315

孙耿市场监督管理所:  0531-84550315

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0531-84333315

起步区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咨询电话:0531-66604014

起步区广告咨询电话:0531-6660413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