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3-0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议题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5-28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议题解读:关于起步区市民直饮水工程实施工作的汇报

2023-05-28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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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0号)文件,提出“在全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范围内建设泉水直饮工程”(附件2),将起步区列入直饮水覆盖范围。

直饮水作为提升起步区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兼顾我区的备用水源保障作用,市城乡水务局已组织研究了利用市区地下水源向起步区的调水方案。该项投资约10.7亿元,已由市水务局于3月8日向市领导汇报通过。根据最新进展,项目拟由市级层面列为济南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资金来源。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分质供水”“多源互备”的思路,我部门起草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审议稿)》,对实施范围、投资分配、任务分工等进行了明确,并多次与市水务局、济南水务集团进行对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内容已基本定稿。

二、决策依据

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进一步优化起步区营商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起步区已纳入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建设范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部起草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审议稿)》。

三、议题目的

将直管区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个街道纳入直饮水工程覆盖范围,并预留向规划区延伸条件。同时为提升起步区整体品质,在《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基础上,适度扩大了覆盖范围,除新建住宅项目外,将直管区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场所,教育医疗类公服项目,以及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项目纳入了直饮水覆盖范围,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类商业项目接入直饮水。

四、重要举措

1.起步区范围内直饮原水管线环网,约50公里,一期先行实施大桥、崔寨、孙耿片区直饮水管线工程,形成环状路由,二期为太平片区直饮水环线工程;净水站、净水站至住宅小区红线内加压循环机房的供水管线、加压循环机房及水处理等设施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投资建设,估算总投资约28.36亿元(含南岸调水工程)。原水管线建成前,近期采用市政自来水作为直饮水水源。

2.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场所、教育医疗公服等项目,参照市政供水常规施工界面,以考核总表为分界,红线内直饮水管线,加压循环机房及水处理设施等相关投资,由投资建设单位承担;红线外市政配套直饮水管线由供水企业承担。

3.住宅小区类建设项目红线内出加压循环机房至小区户内的供水管线和入户用水设施、计量设施等相关投资,参照《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由投资建设单位承担;政府投资的安置房、租赁住房项目统一实施直饮水入户,由建设施工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组织实施,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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