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选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法律顾问(高端法律专家库)的公告

2026-11-0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2025年10月11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第二届管委会法律顾问名单。现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在政府法治、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特许经营等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律师,作为第二届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补充,原法律顾问继续保留。

一、选聘范围

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律师。对在政府法治、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特许经营等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参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教师、研究人员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获得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授予的律师行业荣誉称号;其他专家应当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四)熟悉社情、民情、基层工作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三、工作职责

政府法治方面: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与法律论证,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及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作;

股权改制方面:为区内国有平台公司改制、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意见,重点审查资产处置程序的合法性及职工权益保障方案的合规性;

投资融资方面: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投融资项目合同草案的研究与审查,对项目融资结构、担保措施及退出机制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特许经营方面: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及特许经营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公共利益保障机制与政府监管义务的落实。

四、选聘程序及聘期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并备注:报名者姓名+政府法律顾问)发送至 :jnxxqgwhfw@jn.shandong.cn;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理部政法司法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市民中心1408室,收件人:杨青 ,电话:15698005941)。

(二)报名材料

1、下载填写《起步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报名申报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获奖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3、取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5、报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包括个人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1000字左右);

6、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处分的证明;

7、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三)评审。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领域、工作业绩、业界影响,以及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名单。

(四)聘任。报请管委会批准后印发聘任通知,并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五)聘期。自聘任通知正式发文之日,至2028年10月11日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申报表.doc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治理部                              

2026年11月4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