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5-01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7-14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济南起步区管委会对济阳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2025-07-1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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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起步区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一是目前起步区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正在结合相关规划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明确责任部门及分工,按照适度超前、快慢相济、布局合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经初步统计,起步区直管区目前共有24处充电站,分别分布在青银高速天桥服务区、京沪高速济阳服务区、起步区市民中心东北侧、盖世济北物流园内、崔寨崔邑大道与清宁西路西南角附近(国网示范电站)、中科新经济科创园内、孙耿供电所及太平供电所附近、孙耿街道104国道等地,共有约490余个充电桩;特别是在崔寨街道崔邑大道与清宁西路西南角附近已建成绿色低碳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该站可提供约100多个充电车位。三是太平街道现有国网充电站(位于太平供电所东临)、富邦能源充电站(位于104国道农行北边)、星星充电站(位于泰元路)等3处共6个公共充电桩。

(二)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2024年8月,起步区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中明确,要积极推进综合加能站建设,新建小型、中型、大型加能站均配置充电设施;要加快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针对高速出入口、物流园区、客运中心和货运集散地等专用车辆运行和停放热点区域,统筹考虑建设大功率快充设施和专用车位;加快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预留安装条件,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 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二、优化报装服务流程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服务工作的通知》(鲁电营销〔2023〕281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打造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电办〔2023〕566号)等文件要求,居民充电桩申请需向供电部门提交两项资料,即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公共充电桩申请需三项资料,即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登记证明(用电地址在居民小区的,还需提供物业同意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材料)。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无需单独申请,商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因投资运营的较少,如有需求,可协同村委会、社会运营商至供电部门申请。

同时,为满足居民对充电服务的急剧增长需求,提升充电桩业务办理质效,供电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如合并现场勘查与供电方案答复、优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等环节,大大缩短办理时限;针对充电桩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设定了明确的时限要求。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客户只需在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就可完成所有手续,无需多次往返;申请资料不齐全时,可“容缺受理”,现场勘查时补齐缺失材料即可。三是开展有效监督。通过开展有效监督,如客户评价、内部考核等,对充电桩业务办理流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一是联合太平街道、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需求摸排,优先选取充电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展供需对接,合理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太平街道辖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二是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强化调度统筹,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构建农村地区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三是结合起步区综合加能站建设,同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提升能源综合供应能力。


济南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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