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起步区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 政策背景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0号)文件,提出“在全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范围内建设泉水直饮工程”,将起步区列入直饮水覆盖范围。
为提高起步区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进一步优化起步区营商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0号)、《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规划(2021-2025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济南市“分质供水、优水优价”可行性研究报告》、《济南市泉水直饮管理服务规范》和《济南市泉水直饮工程技术标准》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泉水直饮工程作为满足“泉城人民喝泉水”夙愿的重要载体,是政府惠及民生以及泉水申遗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提高起步区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进一步优化起步区营商环境,提升直饮水作为日常用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的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四、 重要举措
(一)实施范围。将直管区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个街道纳入直饮水工程覆盖范围,并预留向规划区延伸条件。同时为提升起步区整体品质,在《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基础上,适度扩大了覆盖范围。
(二)实施界面和责任分工。根据片区规划和产权分界,明确了实施界面,并对不同实施主体和具体项目责任分工进行明确。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水务园林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张凯
咨询电话:0531-66604024
相关政策: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