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4-001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济起管办发〔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12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起步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塑强爱山东服务品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服务手段数字化水平,为起步区加快成形起势展示新形象、贡献新力量、实现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审批零障碍、最多跑一次”为总体目标,坚持“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推进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单位)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审批服务机构向区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向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大厅到位,部门(单位)对大厅窗口受理、审批、办结授权到位,审批服务全流程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起步区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不找一个人、把事能办成”,努力把大厅打造成空间“全聚合”、业务“全链条”、服务“全流程”的线上线下融合平台,使起步区审批服务更加简便高效。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健全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为基础,根据实际承接和业务办理情况,重新梳理认领本部门(单位)事项清单,并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动态维护。各部门(单位)要对照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部门事项入驻。按照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改革要求,除涉密和场所条件限制无法进驻的事项以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大厅集中办理。各部门(单位)对不进驻事项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并报管委会同意。其他部门(单位)目前单设的专项业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窗口确不具备条件进驻大厅的,要按照大厅受理模式、运行机制和审批规范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

4.优化大厅功能布局。对目前大厅办理区设置进行优化,从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以及办事对象角度出发,合理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社会民生、税务服务、不动产、出入境、婚姻登记等专区。鼓励推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区域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满足群众各类办事需求。将目前到大厅办事先前台导办、再全程帮办、后窗口办理的普遍性三个办事环节,调整为两个环节,着力提升自助办理功能,通过前台引导分流,专门人员指导,实现简单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窗口办。

(二)优化职能,扎口管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

5.集中内部审批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分有合”的原则,将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分离,部门(单位)内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原则上由部门(单位)综合室统筹负责,建立“审管分离”体制,形成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既相对独立又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6.配强审批服务人员。各部门(单位)确定一名部门副职领导担任“首席审批事务官”,统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需明确一个岗位,担任“审批事务官”,岗位设置AB角原则上确保一人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办公代表本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统筹做好本职工作与窗口正常运转。进驻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服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属于管委会聘任制人员

(三)统筹协调,审管衔接,建立顺畅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

7.再造审批流程,提高现场办理能力。按照“前台能办事、后台能支撑、前台后台衔接顺畅”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对负责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再梳理,除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听证、集体决策等以外,原则上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三个审批环节。梳理并公布一批“即办件”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即办件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推出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形成“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于即办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各部门(单位)要充分授权派驻人员直接办结。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举措,建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制度。

8.确保审批授权到位,理顺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各部门(单位)授予首席审批事务官相应的审批权,负责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中后,除正常的审查审核外,涉及的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可由进驻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人员完成。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进驻人员其他相关权限。严禁“明进暗不进”,凡进驻大厅事项均在大厅办结,不得流转本部门(单位)审批。

9.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建立完善起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跟踪督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进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要求,立项阶段经济发展部牵头组织协调,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国土规划部牵头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管理部牵头组织协调。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探索实行“一会三函”制度和相关法定程序衔接,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之间、部门(单位)与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与中介之间统筹联动、协调配合、并联办理,以“活”的机制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统一入口,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

10.打造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各部门(单位)要以“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作为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形成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移动政务服务体系,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查、问、办、兑、缴、约、用、评”等全方位的一站式移动线上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数字城市部负责编制起步区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掌上好办”。

11.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单位)要厘清本部门(单位)垂直系统的数据现状、数据质量、数据关系等内容,依托起步一体化大数据台,以“一件事”主题服务、政策免申即享、“无证明城市”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为抓手,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渠道、跨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协同共享,在“一张网”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数据“聚、通、用”。

12.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管理水平。“元宇宙”赋能智慧政务,贯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跨维度桥梁。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推动事项全流程网办、全程电子化审批,以用户视角提供主题式、主动式服务模块。升级预约取号、智惠导服、自助预审、远程出件等功能。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功能,拓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范围,集成数字人智能引导交互服务,打造沉浸式漫游体验、可视化业务帮办,全面提升数据结果服务供给能力。

(五)多级联动,突出特色,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3.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以建成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加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村(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以“就近办、自助办”为重点,打造简便、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14.优化服务模式。加大“三减一优”力度,持续压减审批环节、缩减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线上线下服务。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值守、代办服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模式。进一步推进起步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部门(单位)垂管系统向基层延伸到底,实现街道、村(社区)两级更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在实现起步区一体化平台与更多垂直系统网络通、用户通、数据通、证照通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全域通办”。

(六)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加强大厅日常管理

15.优选配全人员,完善激励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的原则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大厅。进驻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做调整(职务晋升和交流调整除外),更换、抽调人员应经大厅同意。进驻“审批事务官”大厅工作满6个月以上)日常管理、考核由大厅统一负责,实行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派驻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指标。

16.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三集中三到位推进方案明确入驻政务事项清单、首席代表、窗口人员等,报数字城市部备案。建立完善大厅业务运行规范、服务标准、投诉建议处理、人员考核考勤、帮办代办、大厅巡查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和联办协调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单位)首席审批事务官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数字城市部,秦海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管委会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标准化。完善运行机制,建立“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三)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党群工作部协同数字城市部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梳理规范入驻事项、明确派驻人员、授权审批权限等,推进人员、事项向大厅集中;数字城市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审批事务官、入驻工作人员和招聘人员开展深度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办事流程规范化与标准化;社会治理部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好法治监督工作(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入驻人员要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公开透明,办事公道,坚决杜绝设门槛、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严肃查处在推进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党群工作部将各部门(单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适时组织改革工作进度检查验收;对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按要求推进的部门(单位),定期通报,确保“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措施清单及实施步骤

 

序号

任务名称

细化指标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明确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024年1月10日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2

健全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各部门要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为基础,根据实际承接和业务办理情况,重新梳理认领本部门(单位)事项清单,并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动态维护。各部门(单位)要对照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1月10日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3

(一)明确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推进部门事项入驻

按照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改革要求,除涉密和场所条件限制无法进驻的事项以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大厅集中办理。各部门(单位)对不进驻事项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并报管委会同意。其他部门(单位)目前单设的专项业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窗口确不具备条件进驻大厅的,要按照大厅受理模式、运行机制和审批规范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

2024年1月31日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4

优化大厅功能布局

对目前大厅办理区设置进行优化,从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以及办事对象角度出发,合理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社会民生、税务服务、不动产、出入境、婚姻登记等专区。鼓励推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区域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满足群众各类办事需求。将目前到大厅办事先前台导办、再全程帮办、后窗口办理的普遍性三个办事环节,调整为两个环节,着力提升自助办理功能,通过前台引导分流,专门人员指导,实现简单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窗口办。

2024年3月31日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5

(二)优化职能,扎口管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

集中内部审批服务工作

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分有合”的原则,将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分离,部门(单位)内部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原则上由部门(单位)综合室负责,建立“审管分离”体制,形成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既相对独立又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2024年1月31日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6

配强审批服务人员

各部门(单位)确定一名部门副职领导担任“首席审批事务官”,统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需明确一个岗位,担任“审批事务官”,岗位设置AB角,原则上确保一人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办公,代表本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统筹做好本职工作与窗口正常运转。进驻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服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属于管委会聘任制人员。

2024年3月31日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7

(三)统筹协调,审管衔接,建立顺畅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

再造审批流程,提高现场办理能力

按照“前台能办事、后台能支撑、前台后台衔接顺畅”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对负责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再梳理,除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听证、集体决策等以外,原则上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三个审批环节。梳理并公布一批“即办件”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即办件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推出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形成“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于即办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各部门(单位)要充分授权派驻人员直接办结。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举措,建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制度。

持续推进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8

确保审批授权到位,理顺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各部门(单位)授予首席审批事务官相应的审批权,负责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中后,除正常的审查审核外,涉及的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可由进驻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人员完成。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进驻人员其他相关权限。严禁“明进暗不进”,凡进驻大厅事项均在大厅办结,不得流转本部门(单位)审批。

2024年3月31日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9

(三)统筹协调,审管衔接,建立顺畅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

建立完善起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跟踪督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进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要求,立项阶段由经济发展部牵头组织协调,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国土规划部牵头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管理部牵头组织协调。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探索实行“一会三函”制度和相关法定程序衔接,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之间、部门(单位)与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与中介之间统筹联动、协调配合、并联办理,以“活”的机制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24年6月30日

数字城市部

经济发展部、产业促进部、财政金融部、国土规划部、建设管理部。

10

(四)统一入口,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

打造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各部门(单位)要以“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作为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形成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移动政务服务体系,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查、问、办、兑、缴、约、用、评”等全方位的一站式移动线上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数字城市部要编制起步区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掌上好办”。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11

(四)统一入口,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

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

各部门(单位)要厘清本部门(单位)垂直系统的数据现状、数据质量、数据关系等内容,依托起步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一件事”主题服务、政策免申即享、“无证明城市”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为抓手,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渠道、跨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协同共享,在“一张网”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数据“聚、通、用”。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12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管理水平

“元宇宙”赋能智慧政务,贯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跨维度桥梁。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推动事项全流程网办、全程电子化审批,以用户视角提供主题式、主动式服务模块。升级预约取号、智惠导服、自助预审、远程出件等功能。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功能,拓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范围,集成数字人智能引导交互服务,打造沉浸式漫游体验、可视化业务帮办,全面提升数据结果服务供给能力。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13

多级联动,突出特色,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以建成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加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以“就近办、自助办”为重点,打造简便、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街道办事处

14

优化服务模式

加大“三减一优”力度,持续压减审批环节、缩减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线上线下服务。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值守、代办服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模式。进一步推进起步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部门(单位)垂管系统向基层延伸到底,实现街道、村(社区)两级更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在实现起步区一体化平台与更多垂直系统网络通、用户通、数据通、证照通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全域通办”。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15

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加强大厅日常管理

优选配全人员,完善激励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的原则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大厅。进驻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做调整(职务晋升和交流调整除外),更换、抽调人员应经大厅同意。进驻“审批事务官”(大厅工作满6个月以上)日常管理、考核由大厅统一负责,实行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派驻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指标。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16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三集中三到位”推进方案,明确入驻政务事项清单、首席代表、窗口人员等,报数字城市部备案。建立完善大厅业务运行规范、服务标准、投诉建议处理、人员考核考勤、帮办代办、大厅巡查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和联办协调等制度。

持续推进

数字城市部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17

实施步骤

方案制定阶段

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拟定并完善《起步区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31日前

数字城市部


18

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重点和近期工作安排,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细化本部门具体的推进工作方案,做到部门(单位)方案服从全区大局,切实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和工作标准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各项工作。

2024年1月31日前

数字城市部


19

组织实施阶段

各部门(单位)依照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入驻事项清单,明确并授权“首席审批事务官”“审批事务官”,完成入驻人员、事项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

2024年2月10日前


各职能部门,公安分局、税务局

20

数字城市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审批事务官、入驻工作人员和招聘人员开展深度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办事流程规范化与标准化。

2024年2月20日前

数字城市部


21

督查验收阶段

数字城市部建立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对日常调度过程中发现的需管委会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商请督查室纳入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怠于落实等线索,按程序移交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

2024年2月29日前

数字城市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


济起管办发〔2024〕1号 公示版.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