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4-005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4-16

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4-16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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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可以及时、高效地传播政府工作、政策信息,增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理解。本办法旨在提出一套详实丰富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案,以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决策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2〕45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步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一)规范管理:明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促进公开透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对公众的信息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满足公众和企业的需求。

(三)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运行。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重要举措

(一)职责分工:明确办公室、数字城市部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在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方面的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二)开设整合:各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和专项网站,有工作需要的可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并自行做好内容维护。对不符合工作需要的栏目可适时优化调整。各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务新媒体,对维护不佳的政务新媒体要整合关停,做强做优现有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变更要做好备案。

(三)运行维护:要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保密关和文字关,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对政策文件做多形式多角度解读,便于群众理解,实现有效的政务互动,依法依规办理群众留言。

(四)安全防护: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网络安全建设与开设工作,严格管理人员调入调出,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监测,提高版权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管理责任。

(五)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做好值班读网,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办公室将定期考核通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估情况。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66604533

相关文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