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5-000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1-02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02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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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驻区各单位: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数字城市部大数据办公室,66604285)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务云使用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云是指基于云计算技术建设的,专用于支撑各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应用等非涉密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直管区内政务云的使用管理、运维、服务等活动。

第四条  政务云按照“统筹集约、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使用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统筹集约开展,在全市一体化政务云体系下,规范全区政务云使用管理。

第五条  已有的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平台运行使用财政资金或由管委会授权的国有平台公司自筹资金新建和改扩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使用社会资金建设用于部门履职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均应依托政务云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不宜上云的除外。不符合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不予上云。

第六条  云资源使用费,按照济南市政务云服务采购价,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数字城市部是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的统筹管理、招标采购、费用结算及监督评价等工作,负责政务云资源审核、开通、上线、变更、退出,制定政务云相关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政务云的网络安全防护,推动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部署、迁移上云。

第八条  政务云服务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需要,向数字城市部申请云资源服务,并负责本单位应用系统开发测试、迁移部署、运行维护、监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完成政务云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统计评价等工作。  

第九条  网信、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监督管理政务云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由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负责政务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服务目录修订、安全

检查和政务云资源开通、变更、退出等工作,配合政务云使用单位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部署、迁移、迁出等工作。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政务云的使用包含申请、审核、开通、上线、变更和退出等环节。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按照够用即可、适度超前”的原则,向数字城市部提出云资源使用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云资源申请函,附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云服务资源需求表政务云服务资源需求清单参照济南市政务云服务目录确定)(附件1

)项目批复文件、建设方案、系统安全评估、采购合同

)其他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本办法施行前,原上云系统不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软件测评等要求的,应在2025年年前完成改造,并补充相关材料不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的,应在2026前完成改造,并补充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数字城市部依据政务云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确定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提出审核意见;项目复杂或云资源使用量需要评估的,可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评审,其评审意见作为迁移上云和使用云资源的主要依据。

突发情况和紧急事项,由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紧急开通相关云服务,使用单位应在紧急开通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云资源使用流程补齐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严格按照评审意见完成资源开通,并书面函告使用单位(附件2)。涉及设备外采或扩容等特殊需求情况的,使用单位报数字城市部同意后,与云服务商另行协商完成采购、部署和资源发放等。

    第十五条  自云资源发放日起,试运行时间为30天。使用单位应在试运行期内尽快完成系统上线部署、资源测试、系统测试、试运行等工作,并配合数字城市部安装资源探测相关组件。逾期未使用的,收回资源,暂停该单位后续云资源申请工作。    第十六条  试运行结束后,由使用单位根据试运行情况进行资源交付确认(附件2)。试运行期满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开始计费。    第十七条  正式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求调整云资源配置的,须向数字城市部提交变更申请(附件3),数字城市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审核通过的,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完成调整。已分配云资源的项目,新增加服务品类或数量的,按云资源申请流程审批。

第十八条  运行过程中,数字城市部将组织云服务商实时监测政务云运行情况,并定期通报。下列情形之一的数字城市部将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调整(增或减)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云资源调整。

(一)当云资源使用率(CPU、内存、数据盘之一)近1个内日峰值的均值75%,应调增云资源。由使用单位提出资源扩容申请后按程序调整;

(二)CPU使用率近3个月月均峰值低于15%且月峰值低于50%,应调减云资源

(三)内存使用率近3个月月均峰值低于20%且月峰值低于50%,应调减云资源

(四)当云资源数据盘剩余空间除一年内新增量外,大于400G 时,应调减云资源。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需终止使用政务云服务的,使用单位应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数字城市部提交政务云停止服务申请(附件3),数字城市部在接到申请完成审核后,组织云服务商做好资源释放、数据清除、云资源回收等工作。

(一)因上级政策发生改变,有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取消或调整,导致区级建设系统确需停用的;

(二)上级单位统建了平台,要求各区县依托级统一平台进行业务处置,导致区级建设系统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区级建设统一系统平台,导致云资源合并使用另行配置的;

(四)业务内容升级,原有信息化系统功能滞后,不满足当前使用需要,导致系统停用的;

(五)国家与省市政策规定的停用政务云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字城市部将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使用单位在1个月内未有效整改的,由数字城市部发出告知书并可采取强制关机、资源注销等手段停止云资源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已进行云资源调减后3个月内存在与业务应用脱节资源未更新、运维更新停止使用率较低情况的;

)已部署在政务云上,但不符合政务云管理办法中有关安全和密码规定的信息系统;

)存在信息安全漏洞风险的信息系统;

)未按申请用途及要求使用云资源的;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第四章  运维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由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统筹做好政务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使用单位合理使用云资源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跟踪系统运行状况,合理使用云资源;同时,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支持并参与政务云应急处置等演练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云服务商反映并协同处理,确保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政务云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政务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做好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前安全评估工作,严防系统“带病”上云,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及时发现风险漏洞并整改到位。

第二十五条  由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负责政务云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密、密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工作,并协助政务云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进行安全管理。

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保密教育和应急演练;发现安全风险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尽快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遭受恶意攻击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直接暂停相应云服务或断开网络,并第一时间向使用单位说明情况。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XX项目入驻政务云的申请济南政务云计算

中心云服务资源需求表

2.政务云资源开通确认函

3.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云服务资源变更/注销申请表

 

 


附件1

 

关于XX项目入驻政务云的申请

 

数字城市部:

XX部按照XX要求,落实XX精神,进行XX系统项目建设…(该段描述建设该项目的依据)

XX项目主要实现功能及模块:……

XX项目建设意义:……

现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申请入驻政务云,需虚拟服务器XX台,云存储XXT,备份存储XXT,互联网IP地址XX个,互联网带宽XXM,另对安全等有……需求,详见附件(若有高端虚拟机和存储,做特殊说明)。

 

附件:1.政务云资源需求表

2.政务云上云业务系统需求说明

     

                             政务云使用单位(盖章)

                               

 

 

 


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云服务资源需求表

单位名称


信息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系统名称

例:xxOA办公系统

计划使

用时间


主要用途

例:用于公文发文拟稿、发文上报、发文审核、发文签发等相关内容签章及电子手签章

申请业务

类型





接入城市大数据平台方式


需求说明(详细说明申请业务类型、配置及数量,每个应用系统需提供本系统信息资源目录及接入区大数据平台方案,大型应用需求需附技术部署方案,并提供业务量规模和资源需求的测算依据):

 

申请单位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同时须由主管部门盖章):

                                                   (公  

                                                                 

管理部门意见:

(公  

                                                                 

 



附件2

 

政务云资源开通确认函

 

政务云使用单位:

单位      日申请的关于XX项目的政务云资源,已于   年  月  日完成开通,请予以确认。

 

                                   数字城市部

                                     

-----------------------------------------------------

 

 

 

数字城市部:

部政务云资源开通确认函已收悉,经审核,我单位   日申请的关于XX项目的政务云资源,于  年  月 日开通并正式运行,现予以确认。

                     

政务云使用单位(盖章)  

                                 


附件3

 

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云服务资源变更/注销申请表

单位名称


信息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系统名称


主要用途


变更/注销原因


变更/注销前配置


变更/注销后配置

(停止使用填“注销”)

  

  

申请单位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同时需由主管部门盖章)

  

(公   章)

                                                   

管理部门意见

 

(公  章)

                                                                   

(公示版)济起管办字〔2025〕1号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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