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5-00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1-02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2025-01-02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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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及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务云的使用管理,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互联互通、服务高效,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编制《办法》明确政务云的管理职责、资源分配、安全保障、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十分必要。

二、政策依据

在深入调研国内政务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起步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政务云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家、省、市政务云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借鉴了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并广泛征求了管委会各部门、云服务提供商以及行业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审议稿。

三、政策目的

加强和规范政务云的使用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支撑各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应用需求,推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

四、主要内容

《政务云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职责分工、使用管理、运维与安全管理四个章节,详细规定了政务云的管理体系、职责分工、资源申请与分配流程、使用要求、安全保障措施、运维服务标准等内容。

1.总则部分明确了政务云的定义、建设目标、管理原则以及适用范围,强调了政务云按照“统筹集约、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使用管理。

2.职责分工部分明确了数字城市部作为政务云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政务云使用单位、云服务提供商的职责分工。

3.使用管理部分详细规定了政务云的使用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开通、上线、变更和退出等环节,并明确了资源回收和调整的具体条件。

4.运维与安全管理部分强调了政务云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数字城市部、政务云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在运维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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