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及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务云的使用管理,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互联互通、服务高效,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编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政务云的管理职责、资源分配、安全保障、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十分必要。
二、政策依据
在深入调研国内政务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起步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办法》。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家、省、市政务云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借鉴了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并广泛征求了管委会各部门、云服务提供商以及行业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审议稿。
三、出台目的
加强和规范政务云的使用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支撑各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应用需求,推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确立政务云集约化治理体系,以全市一体化云平台为基底,构建“非涉密系统强制上云”刚性机制。明确财政拨款、国资自建及社会资本运营的政务系统均需纳入云平台托管,同步设立双项禁止红线:凡不符合智慧城市规划或未满足数据共享标准的系统禁止入云。创新建立“市级统价-财政保障”的成本管控模式,为云服务可持续运行提供制度性支撑。
(二)构建三角责任共同体:数字城市部行使全周期监管权(涵盖采购审计、资源审批及安全评价),政务部门承担系统自主运维与安全整改主体责任,云服务商履行基础设施保障及指令执行义务。通过网信、公安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审批-运维-监督”闭环管理链条,确保云资源调度与安全防护无缝衔接。
(三)构建政务云资源全周期智慧治理体系,实行“需求论证-紧急通道-试运行锚定-动态调控-双轨退出”闭环管理。申请阶段推行第三方专业评审机制,突发需求启用“先开通后补审”特例流程;设置30日试运行激活窗口期,逾期未启用取消申请资格。
(四)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统筹政务云运维与安全管理,指导使用单位合理用云;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预案,参与演练,及时反映并协同处理问题,上云前做好安全评估、加强日常管理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务云从事违法活动;数字城市部组织云服务商落实相关法规,定期开展评估,协助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等,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及时告知风险并督促整改,遇重大隐患或恶意攻击可暂停服务、断开网络并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