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为加快济南“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推进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已通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单位、各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济南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作为试点建设的核心承载地,肩负着落实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使命。为抢抓产业发展重大机遇,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推进起步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政策支撑,起步区启动《若干政策》起草工作。
二、决策依据
(一)国家战略导向。紧密围绕国家关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锚定“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核心要求,确保政策方向与国家产业规划同频共振。
(二)相关政策依据。《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4〕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鲁政办字〔2025〕48号)《关于印发全省域城市末端无人配送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济南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济工信字〔2025〕20号)等文件要求。
(三)先进地区经验。充分学习借鉴上海、深圳等智能网联产业先发地区的政策实践,结合起步区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形成兼具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条款。
(四)科学论证流程。政策起草过程中,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多轮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内容科学合规、贴合产业真实需求。
三、出台目的
(一)加快试点建设进程。夯实“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底座,完善车路协同交通环境,推动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公开测试运营路段高效落地。
(二)培育产业发展动能。聚焦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突破产业“卡脖子”环节,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技术体系。
(三)推动商业化场景落地。拓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加速终端设备普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打通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链路。
(四)打造产业创新高地。通过全链条政策支持,吸引优质产业资源集聚,提升起步区在智能网联领域的行业话语权,形成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的创新发展格局。
四、重要举措
《若干政策》围绕“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生态构建”三大方向,推出8项具体支持举措,构建全链条产业扶持体系:
(一)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对完成“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场站等设施建设并纳入公开测试运营路段的项目,按建设费用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夯实车路协同基础能力。
(二)车载终端装配率。对将改装车辆纳入监管平台的改装企业,按1000元/车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加速智能网联终端渗透率提升。
(三)产业关键技术。对在V2X通信、激光雷达、智能驾驶大模型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且纳入国家级科技项目的主体,按研发投入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助力突破技术瓶颈。
(四)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五)城市级云控协同体系。对建设边缘云、区域云等云控基础平台的企业,按建设费用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达到标准的自有运营管理平台,给予5万元/家奖励,强化数据协同能力。
(六)示范应用场景。按场景类型给予运营里程奖励,其中智能公交、智能清扫等场景5元/公里,智能乘用车、重卡等场景3元/公里,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加快商业化落地进程。
(七)标准体系。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提升行业话语权。
(八)金融服务。对使用智能网联专属保险产品的测试企业,按200元/辆车/年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降低产业运营风险。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数字城市部
咨询电话:0531-6660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