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100MB281776XA/2026-616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6-02-14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文字解读: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管理细则(试行)

2026-02-14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政策背景

2024年7月,济南市成功获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起步区作为核心承载区,肩负着推进全网覆盖、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然而,随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的规模化开展,亟需一套具体、可操作的区级管理规定,对从道路测试到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的全链条活动进行规范,明确各方权责,防控安全风险,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起步区管委会组织制定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以及《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装〔2025〕234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北京、上海、武汉、无锡等地经验,结合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同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政策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一是深化“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填补区级制度空白,为起步区抢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二是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运营全链条活动,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有效的管理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平衡技术创新与安全可控,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产业集聚与场景落地,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迭代,打造“测试-应用-运营”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为“未来交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范例。

四、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主体、安全员和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示范运营申请等共九章五十条,具体如下。

一是总体定位与管理架构。本细则对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到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以及监管进行了全链条规范。《细则》第二章明确由管委会数字城市部牵头,会同工信科技部、区公安分局、建设管理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综合执法部、产业促进部等智能网联相关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活动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审批监管以及应用场景建设等事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数据收集分析、材料专业性审核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成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管理的专业性与运行的高效性。

二是全链条准入与分级管理。《细则》第三章到第五章确立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三级准入模式,对申请主体、安全员及车辆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阶段的申请条件、审核流程。此外,确定了“安全性自我声明”机制、专家评审流程等,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牢牢守住安全审慎的底线。

三是全过程监管与风险防控。《细则》第六、七章建立了覆盖测试、示范全流程的动态监管体系。明确要求对测试路段进行分级管理,并向社会公告,严格规范车辆行驶范围、张贴标识等,同时要求将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运行状态全方位监控。建立记分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分3分、6分、12分三级处理,按照工信部和省级相关规定配套约谈、暂停资格等惩戒措施,明确事故应急上报、责任划分与追溯机制,形成“监测—预警—处置—追溯”管理闭环,有效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明确事故处理与责任界定。《细则》第八章界定了测试、示范期间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与责任划分。明确了在发生违法行为或事故时,首先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安全员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同时,确认车辆运行数据可作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在民事赔偿方面,确立了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先行赔付,并可依法向自动驾驶系统开发者、车辆制造者等责任方追偿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和保障。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一)与国家级、省级政策的衔接与细化。《细则》严格遵循国家《管理规范》和山东省《管理办法》的核心原则与框架,是对上位政策在区级层面的具体落实和操作化。它在主体资质、车辆技术、安全员要求、保险额度等基本准入条件上与上级规定保持了一致。同时,针对起步区作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核心区的定位,《细则》在数据安全、网联通信、与路侧设施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实施要求。

(二)流程创新与管理深化。建立“记分管理”制度,通过量化扣分和相应的惩戒措施,形成了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的常态化监管手段,是对上级政策监管工具箱的有效补充。

(三)聚焦区域特色与发展需求。《细则》的制定紧密围绕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已有基础(如已开放测试道路、部署示范车辆)和“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任务,其管理措施和服务对象更具针对性,旨在解决本区域产业规模化发展面临的现实管理需求,着力培育从技术测试到产业聚集再到商业应用的良性生态,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来交通”起步区样板。


相关政策: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