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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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 根据《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第三条“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市(区县)政府研究确定,经市(区县)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如下调整: 将《泉水直饮建设及收费标准》调出目录 附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doc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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